来源:u赢电竞官网 发表日期:2025-11-24 11:34:14 浏览次数:1
商场监督管理局在食物安全监督抽检工作中,检出湖北合润万家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公民西路分公司运营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的食物,现将不合格食物危险操控及核对处置状况公告如下:
2025年9月10日,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商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湖北省商场监督管理局托付湖北省食物质量安全监督查验研究院对湖北合润万家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公民西路分公司运营的“小麻花(海苔味、生产日期:2025年3月13日)”、小麻花(芝麻味、生产日期:2025年3月13日)”、“小麻花(香葱味、生产日期:2025年3月13日)”等3种食物进行抽样检测的《查验陈述》,陈述编号分别为:№:2025GC04264、№:2025GC04265、№:2025GC04266,3份陈述均显现,“经抽样查验,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物安全国家规范 糕点、面包》要求,查验定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出售的食物“小麻花(海苔味)”、小麻花(芝麻味)”、“小麻花(香葱味)”是由当事人分两次分两次(2025年5月14日、2025年6月18日)从襄阳永盛丰源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其间:小麻花(香葱味)20盒,单价:8元/盒,金额160元;“小麻花(海苔味)13袋,单价:9元/盒,金额117元;小麻花(芝麻味)”20盒,单价:8元/盒,金额160元;3款产品算计金额437元。截止2025年9月15日,当事人出售小麻花(海苔味)总共出售了13袋,出售单价为11.8元,小麻花(香葱味)总共出售了20盒,出售单价为9.9元,小麻花(芝麻味)总共出售了20盒,出售单价为9.9元,这批小麻花悉数出售结束,合计出售所得549.4元。
当事人运营的食物中“过氧化值”超越食物安全规范定量,其行为违反了《中华公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当事人在购进上述不合格食物时履行了进货查验责任,可提供购货产品进、销货台账、供货商的资质。考虑到当事人无出售不符合食物安全规范食物的片面成心,且无证据证明食用其抽检不合格食物产生食物安全事故或食源性疾病;经查询,当事人也无因相同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被行政处分的记载;当事人可以活跃整改,自动召回不合格食物,没有拒不改正的景象。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食物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本局决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对当事人免予处分。
湖北合润万家连锁超市有限公司公民西路分公司针对此次抽检不合格原因进行了仔细剖析,并拟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当即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公示,二是对现有供货商从头评价挑选,三是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法律法规。
五、广阔顾客如发现食物安全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可拨打商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告发。